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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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得记住啊,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呢。要是债务人没按时还钱,那债权人得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那天起,三年内去法院起诉。要是超过三年啦,法院可就不保护啦,除非从权利受损那天起,都过了二十年啦,而且有特殊情况的,法院能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啊,债权人得在债务到期后的三年内赶紧去追讨债务人还钱,要不就可能因为诉讼时效问题,失去法律的保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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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后逃匿这事,不一定就构成欺诈犯罪啦。得看借款人在借钱的时候,是不是本来就想非法占有这些钱,还实施了欺诈行为。要是借款人一开始就不想还钱,编些假信息把钱骗到手后就跑了,那这就符合诈骗罪的标准啦。但要是因为实在没能力还钱才逃匿的,一般就当作民事纠纷来处理,你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帮你把欠款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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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赔偿款没给,得先弄清楚双方有没有明确的赔偿协议或者相关法律文书。要是有呢,就可以这么做:一是跟对方好好商量,问问他没给钱的原因,看看能不能达成新的支付计划;二是去法院起诉,借助法律的力量让对方履行赔偿义务;三呢,在起诉之前或者过程中,还能申请财产保全,这样能防止对方把财产转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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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欠债的人故意把财产转移走,这对债主实现债权有影响啦,那债主就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去找法院撤销欠债人的这种行为。要是欠债人的交易对象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这情况,债主就可以用撤销权。按照第五百四十条,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得以债主的债权为限,必要的费用得由欠债人承担,要是第三人有过错,那也得适当分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