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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合同是否生效

更新时间: 2021-10-14 10:59:43
律师解答
不生效。股权质押合同未到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质权未设立。
质权未设立,实则就是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或者说股权质押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了,质押权人不能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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