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地从事医疗活动,具体包括两大类,一种是未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从事医疗活动;一种是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而独立从事医疗活动,其都应当受到相应的
处罚,主要从
民事赔偿、
行政处罚以及
刑事追溯上进行惩处,以保护人民的生命
财产安全: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
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
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