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本案逻辑关系及其复杂。原告配偶于2020年去世,原告婆婆于2014年去世,原告与配偶于2016年结婚,2017年原告配偶与原告公公办理继承公证,但未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权利人仍为原告公公。原告配偶过世后,原告没有继承公证的公证书,原告公公过世后,原告不知道原告公公二顺位继承人的信息,经过律师的一些列调查取证,抽丝剥茧,最后收集了需要的证据。每一步都面临着比较被动的情况,在原告提供不了被告二姓名的情况下通过律师的努力,查找到了相关信息,说服立案庭立案,最终说服被告和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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