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的主体往往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有的是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有的是计算机管理、操作、维护保养人员。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会产生非法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本罪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出于好奇,有的是为了泄愤报复,有的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才能,等等。这些对构成犯罪均无影响。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埋的人机系统。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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