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城建房屋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具体情况: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自然人犯非法经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已经涉嫌犯罪,公安局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逮捕,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是适用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就没事了,同样要等候公安机关侦查完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开庭判决。当然,在此过程中,也有可能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就认为你的案件显著轻微,直接撤销案件,或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后,检察机关认为你情节轻微,可以试用相对不起诉,那么案件可能提前终结。
事实上,所有不依法经营的行为都属于非法经营,既然城建房屋是非法的,这样不仅会因非法经营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修建的这些房屋很有可能质量、证件等各方面都是有问题的,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业主的切身权益。对于可以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公司,国家有明确的限定条件,只要属于非法运营的,都要被严肃追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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