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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辩护律师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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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069人看过
导读:委托辩护律师范围是: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通常在刑事诉讼中,我们会看到有专门的辩护人,在为被告人提供辩护。这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委托辩护。但是,这个委托辩护中的辩护人也是有范围的。
委托辩护律师范围是什么?

一、委托辩护律师范围是什么?

委托辩护律师范围是: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通常在刑事诉讼中,我们会看到有专门的辩护人,在为被告人提供辩护。这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委托辩护。但是,这个委托辩护中的辩护人也是有范围的。

二、什么是委托辩护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2)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当自人民检察院的刑事侦查部门将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开庭前10天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三、委托辩护人范围是怎样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委托律师的辩护范围以及辩护人的概念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都有着明确的规章制度进行制约。我们都知道在参与庭审的时候如果能为自己聘请一位辩护律师将会大大提高辩护成功的机率,对于维护自身的利益是有着非常正面的影响的,因此聘请律师是非常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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