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植物新品种能申请专利吗?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动植物的品种是不能被授予专利的。获得专利权的两个基本要求就是:实用、创新。实用是指该项技术是能被人们使用的,并且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帮助;创新就是指相比市场上同类型的技术,该项技术有新功能、新特点等等。
而且动植物的新品种是被人们发现的,并不是被创造出来的。所以它不能收到专利权的保护,同时他也不满足实用性和创新性的要求。不受专利权保护的动植物的新品种中,动物是指一些只能靠大自然的蛋白质或者碳水化合物来维持自己生命的客体,植物是指一些自己借助光合作用,用水、二氧化碳等等有机化合物来维持自己生命的,并且不常移动的植物。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二、发明者可以怎么保护动植物新品种
虽然动植物的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于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是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这里的生产方法主要是指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如何判定生产方法属于生物学还是非生物学主要是看这种方法人类技术介入的多不多。如果在该生产方法中,人类的技术起到了绝对的作用,则属于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
动植物的新品种由于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因此无法直接受到专利的保护,但发明者还是可以从其他方面来得到一些保护从而获得收益,例如通过生产方法的专利保护来产生收益,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专利法意外的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例如《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我们都知道如果要想使用一项有专利权的发明则需要支付一笔昂贵的许可费,植物的新品种无法被授予专利权也让许多发明者有了更多的发明空间,所以即使植物的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者还可以从其他方面获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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