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股东索赔可能出现的情况有哪些?
1.提议董事会根据章程解聘高管职务,具体程序看董事会或公司对高管的聘任书的具体约定。
2.解聘高管后,在高管未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下,为高管安排其他工作岗位。
3.若有重大违纪违规或者其他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出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4.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四十八条之情形,公司或者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是连续180日持有百分之一股份的股东)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其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之诉。
5.涉嫌职务侵占罪等犯罪行为,报警或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
二、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根据情节轻重中小股东可以采取的措施
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间接诉讼)的本质区别不在于起诉的主体,而在于诉因和目的。
1.依法行使股东知情权,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掌握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证据,
2.依法行使股东表决权,更换执行董事或重新选举公司董事
3.股东违反《公司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依法请求解散公司,撤出对公司投资。
5.与公司股东协商转让或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起诉判令收购股份,挽回损失。
中小股东索赔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出现生产运营不稳定的情况,直接表现就是公司的股票下跌,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但如果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侵犯时,是可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合法的手段追偿的,可以直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解决,也可以双方协商进行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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