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不能生孩子离婚有补偿吗

不能生孩子离婚有补偿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8 · 10137人看过
导读:不能生孩子离婚一般是没有赔偿的,但是双方可以协商,看是否能得到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不能生孩子离婚有补偿吗

一、不能生孩子离婚有补偿吗

无生育能力不是法定赔偿理由。可考虑其他因素。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不存在过错时没有补偿的,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离婚时分割原则是一人一半的。

离婚赔偿构成要件

民法典的基础理论中确定了一般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离婚损害赔偿又是一种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其应该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一)行为的违法性。实施的行为违法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此类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实施与他人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意图杀害家庭成员的,因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也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无论损害后果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只要对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造成了伤害的事实,都构成了损害的事实。在离婚案件中就是指因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一方提起离婚,无过错一方由此受到财产上和非财产上的损害。离婚财产上损害的范围,只限于无过错配偶一方因离婚所受到的现有财产权益的损失。离婚涉及的非财产损害,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在下面的章节中还要具体的讲述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有因果关系存在。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但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是指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无过错配偶一方遭受财产上损害和非财产上损害的直接原因。

(四)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了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主观态度。在侵权行为中对过错程度的划分不影响其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在离婚案件中,离婚损害赔偿以配偶一方有过错为主观要件。行为人的过错就是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故意违反民法典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过错配偶一方有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离婚原因情况的存在。

综上所述,在我国规定的离婚赔偿范围能没有规定没有生育能力在其中,当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如果一方同意的由双方协商为准,但是法律不会通过一方的赔偿要求,而离婚赔偿只在法定条件下,符合情况的一方则可以申请。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离婚相关

  • 不是的。补偿需要满足法定的情况才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4-05-18 874次阅读
  • 2024.09.05 13472次阅读
  • 1、独生孩子拆迁有补贴。2、补贴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房屋补偿,如果房屋是按人口来进行计算补偿面积时,拥有独生孩子证的父母,可以增加一个指标。3、二是拆迁后的安置,如果有独生孩子证,那么全家人在选择住房时,可以按国家规定,多分配80平米的保障性住房指标或者是金钱上的补贴。
    2024-10-30 1087次阅读
  • 2024.08.30 2046次阅读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024-10-06 876次阅读
  • 2024.09.06 1791次阅读
  •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024-05-30 853次阅读
  • 2024.09.15 19290次阅读
  • 不是的。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024-05-15 1125次阅读
  • 2024.02.28 1385次阅读
加载更多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