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半就有义务偿还,根据《民法典》(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是怎样的?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7、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8、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
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很好理解的,因为有些人是在结婚之后染上了赌博、吸毒等这些恶习,或者从事一些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导致债台高筑,不管是否离婚另一半都没有帮助当事人还债的义务。特别是发现另一半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话,一定要注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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