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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区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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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6 · 1615人看过
导读:在青岛市南区醉驾所要面临的处罚标准也是1~6个月的拘役,然后对醉驾的罚金由青岛市当地的刑事法院自行裁断。青岛市南区不是法外之地,而醉驾所要面临的这些刑事处罚标准也不是青岛市南区当地的司法机关自行制定的,在全国都是一样的。

青岛市南区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青岛市南区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青岛市南区醉驾的处罚标准是处拘役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醉驾的处罚标准跟驾驶员在哪里醉驾的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醉驾的打击态度都是一致的。当然,司法机关其实也不愿意看到驾驶员因为醉驾而啷当入狱,所以,各地可能都相应的出台的有一些政策来预防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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