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房产没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房产没过户怎么办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6 · 2633人看过
导读:离婚房产没过户的情况下,其办理的程序是: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房产权转移、申请免征契税、办理登记手续、领证等,男女双方对离婚房产的过户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由双方协商后进行认定。

{ArticleTitle}

一、离婚房产过户怎么办理?

在办理过户之前,夫妻双方应该先完成离婚房产析产登记,然后就可以拿着房产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目前落户房产过户是免征契税的。在办理房产析产的时候,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还需要通过公证处公证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二、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房产的分割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难点,主要是因为房产的分割涉及到固定资产的处理,很多情况下不便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双方结合实际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后,作出合法的处理,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诉讼来解决。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财产分割相关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依法属于不得转让的房产,不能办理过户。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等。
    2025-01-26 830次阅读
  • 2024.07.23 111817次阅读
  • 房改房的土地证办理首先要原单位申请领取总的土地使用证,所有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持房屋销售的协议和房改办的批准文件,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
    2024-09-28 1445次阅读
  • 2024.08.22 12425次阅读
  • 没有房产证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原因在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
    2025-01-22 1253次阅读
  • 2024.07.28 4415次阅读
  • 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因为过户需要带上房产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所以,没有房产证自然也就谈不上过户。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未依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
    2025-01-05 1439次阅读
  • 2024.07.29 10158次阅读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等。
    2025-02-11 1094次阅读
  • 2024.08.19 6703次阅读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