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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办理准生证到哪里?

时间:2024-08-07 09:21:34 浏览:817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天津办理准生证应当到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般情况下可以到当地 街道和社居委咨询,按照相关的程序规定,一般来需要提交相关的个人文件和资料,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天津办理准生证到哪里?

一、天津办理准生证到哪里?

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办准生证(生育登记)政策应该到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查询,现阶段天津公民若怀孕也是需要到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二、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

(一)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

第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 外省市居民与本市居民结婚,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适用对本市居民的生育规定。

第十九条 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对育龄夫妻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怀孕后,应当向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夫妻在需要生育子女时,可以按照计划生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来办理准生证,准生证在子女落户时是需要出具的,如果没有办理准生证是无法落户的,但特殊情况下,如果未婚生子女,或者超生子女的,则是无法正常的办理准生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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