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被判定为违建但没看到任何法律文件,被强拆了,属于违法拆迁吗?
在《城市规划法》中规定,在城市区内违章建筑的判定和处罚,应经国城市、县、城乡规划部门的批准,没有相关批准不得拆除,
综合上述不难发现市、县级相关主管部门才有权对违章建筑做出判定和处罚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政府对违法建筑调查取证后,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有关部门可以要求房屋所有人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只有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建筑,有关部门才应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第四十一条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二、什么是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三、违法建筑是如何认定的
1、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的法定主体
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里的违法建筑由它来管。
二是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农村的违法建筑由它来管。
三是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自然源部门有权认定农村的违法用地类违建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其不具备实施行政强拆的职权。这一类不常见,被拆迁人遇到了要加以关注。
实践中,有的拆迁方会直接和被拆迁人说,你这是违法建筑,按政策没有补偿或者是只有很低的补偿。
实际上,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是法定的,拆迁方不一定有资格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违建。
2、认定程序
(1)调查取证
房屋到底是不是违建,相关部门首先要调查涉及房屋的所有人情况,形成的询问笔录,所有人应注意查看,之后再签字。
同样地,有关部门也会要求所有人在《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等笔录上签字,这些都涉及自身利益,一定要在确认内容后方可签字。
(2)认定过程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在此过程中,被征收人享有以下权利:
1.陈述、申辩权。
2.听证权。
很多被拆迁人误以为,只要被认定是违建了,自家的房子就要被拆了,其实不然。
房屋被认为是违法建筑也是需要一步步证明的,在没有违反城乡规划的情况下,按要求办理手续也是可以的,在没有任何证明的情况下房屋被强拆是属于违法强拆的,可根据法律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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