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3 · 3149人看过
导读: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但是前提是总公司在设立分公司时,已经规定了分公司具有签署总包合同的权益,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若是建筑类型的分公司,也可以签署此类总包合同,其他情形,由于分公司并不具有该项权利,故此即使签署了合同也不会有效。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追诉到总公司诉讼会比较麻烦。

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

现实生活中,许多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资质,就是个人挂靠,对这样的公司最好还是不签订合同为宜。

二、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如果合同相对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则合同为有效,此时适用《合同法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

(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

(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

(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并不是一定无效的,任何公司若是想要与分公司签署总包合同,首先需要确定该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对于确定该分公司并没有签署资格的,此时不能签署。一般来说,分公司签署的合同,会由总公司来承债务责任。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经营管理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经营管理最新文章

遇到经营管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