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3、“醉驾免于刑事处罚”要求的条件为: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二、醉驾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性质不同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2、两者作出判定的机关不同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判定,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判定。
3、两者作出判定的时间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案件审理阶段,而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
4、两者的处理过程不同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是由于醉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免于起诉的条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将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
自《刑法修正案八》以后,我国就将醉驾入刑,但随着后面出台的司法解释来看,在实施了醉驾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之后,也不一定就必然构成危险驾驶罪,那么醉驾也就不是一定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从而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实践中,通常提到说对醉驾免于处罚,其实多数情况都是指的免除刑事处罚。本身醉驾就是属于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虽然可能会免除刑事方面的处罚,但在交通违章方面,如果不存在免除处罚的情形,那么还是应当追究其交通违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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