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有没有抚养费?
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是没有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赔偿折半并无法律规定,只是赔偿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受害人死亡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可能残疾人并不存在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情况,赔偿的金额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二、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致残疾人死亡和致其他自然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不太一样的,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残疾人的生前都没有任何的劳动能力的,如果确有证据表明近亲属都是依靠当事人的工资收入生活的,这些特殊情况,就应该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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