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人的录像立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录像遗嘱并不属于继承法中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但是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录像遗嘱是参照录音遗嘱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
因此,如果录像中的声音能完整地反映遗嘱内容,且具备两个以上见证人,就可以认定为录音遗嘱。遗嘱人在录像时必须头脑清醒,具有表达能力,而且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同时,要请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作证,在录像中说明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以及当时的录制情况等事项。
二、录像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只有在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按照你的诉说,你的爷爷的那份录音遗嘱不应该是无效的。
三、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遗嘱人只有在不能进行自书遗嘱时,才会选择录像遗嘱或者是录音遗嘱,以及代书遗嘱等,所以为了保证遗嘱的有效性,除了自书遗嘱之外的遗嘱形式都是需要遗嘱人立遗嘱时有法定继承人以外身份的行为人在场作为见证人的,还有就是遗嘱人是可以在遗嘱中指明遗嘱执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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