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到期后没续展会被注销吗?
商标到期后没续展会被注销的,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在商标被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后,可以再就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申请注册,不过注意商标注册申请提出的时间问题,一年内提出的申请商标局都是不予核准的。
二、商标续展流程是怎样的?
(一)准备申请书件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三、办理商标续展注册的注意事项
(一)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但应交延迟费。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现属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均需续展注册的,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且注册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个类别上,其余的另编申请号。
(三)同一商标注册人在同一有效期的若干个相同商标,如属于际分类同一类别的,可以分别续展,也可以合为一件申请续展。
(四)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能作商标的内容但又商标难以分离的,应声明放弃该部分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若该名称不要求享有专用权,应声明放弃;要求保留的,可以将该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入其图形外围,或者另行办理文字续展。
(五)早熟商标续展,需交送原《商标注册证》并另附商标图样5份。
(六)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已作为商标注册的,应交送该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明。
如果不重视商标续展的话,那也很有可能是当事人在商标到期以后也就不计划使用了,不然的话,如果一直等到商标被注销,那么注销以后的一年之内,想要重新申请都不会被允许。而且相较于商标注册,实际上商标续展操作起来是非常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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