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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侵害名誉权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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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7 · 2245人看过
导读:网络新闻侵害个人名誉权的这种行为一般是不能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的,因为现行法律制度上规定的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主要都是一些民事责任,包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给自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且赔礼道歉等。但新闻报道的事实是存在着的话不构成侵权。
网络新闻侵害名誉权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网络新闻侵害名誉权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般的名誉权侵权行为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递交诉讼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有一部分的网络自媒体在报道相关新闻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搞清楚事实的真相,可是,如果网络媒体上所陈述的这件事情并不是当事人捏造着的不存在的谣言,正规的新闻媒体报道不构成侵权的。也提醒各位网络之媒体制作新闻的时候,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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