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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变更开庭时间理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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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3 · 4292人看过
导读:1、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必须要出庭的,但是他们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没有出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了需要案件部分人员回避的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对案件作出鉴定、勘验或者需要对案件进行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
法院变更开庭时间理由有哪些

一、法院变更开庭时间理由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可以审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当事人人数众多,证据复杂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特殊情况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还有几天的。

法院立案后开庭时间

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也就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

首先,应该保证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够及时告知你们。

其次,法院立案后,会将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如你起诉时,所留被告地址不够详细,或找不到被告,该案将会被中止。

最后,亲自到法院问询案件办理情况。

三、法院开庭的时间是怎么通知当事人的?

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民事案件在法院决定立案之后一直到开庭审理,这个时间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在立案之后,需要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给当事人,这就会耽搁一定的时间。而根据规定也需要基于被告人举证期限,这个规定一般是1个月,因此很多时候法院从立案到开庭审理至少是需要一个月时间的。不过,实际还是要看法院的具体排期安排,这个开庭时间在确定之后会给予当事人相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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