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方提出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二、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
1. 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 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缺席,离婚判决书依然会签发,会通过送达形式给缺席被告。
如果缺席的被告 15 天之内不进行起诉,则判决书生效=离婚证
这样算下来,一审结束后,如果缺席方在有效时间内没有上诉,则判决书已经生效。
如果缺席方进行了上诉,那么请等待法院安排的二审。
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需要 6 个月后才能重新起诉离婚。
单方面提出离婚很多时候都是指一方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毕竟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也只有看通过诉讼方式是否能解除夫妻关系。当然,诉讼离婚中法院依法受理了离婚案件,期间会对夫妻进行调解,此时就有可能被调解和好,也有调解离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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