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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时间:2024-09-27 06:54:01 浏览:124966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低保户的优惠政策包括医疗救助、取暖救助以及殡葬救助等,低保户的优惠政策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等属于享受该待遇的家庭。
低保户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低保户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低保户的优惠政策包括医疗救助、取暖救助以及殡葬救助等,低保户的优惠政策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1、医疗救助

而低保待遇是指符合低保申请资格的家庭可以享受到的相关优惠政策,而不同的地区,其低保待遇标准又是不一样的,下文将以辽宁抚顺市为例,对其低保待遇标准进行介绍。

实行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行,低保对象个人支付部分(包括起付线和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疗救助60%比例报销,门诊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50元,住院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2500元;低保边缘户住院医疗给予30%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1500元。

2、取暖救助

城市低保户中的“三无人员”100%补助,一般低保户80%补,城市低保边缘户40%补助(取暖救助面积60平方米以内)。

3、殡葬救助

低保对象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包括普通车辆遗体运送;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存放(城区150元/3天,三县90元/天);普通火化设备火化(140元/具);1个普通卫生纸棺(城区及抚顺县120元,清原、新宾100元);1个普通骨灰盒(城区200元,三县100元)。殡葬减免由市殡葬管理处具体执行。

4、就学优惠

现在城市低保对象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课本费、住宿生生活补助费(简称“两免一补”)政策;按城市低保户就学救助标准的50%给予救助。

二、三类特殊人群的低保待遇

1、残疾人(持有残疾证)、重病人员,75周岁以上老人和在读大学生,按照高于城市低保标准20%享受保障待遇;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抚)养人的,按照高于城市低保标准20%上浮后,再增加20元享受保障待遇;

3、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退伍军人,按照高于城市低保标准20%上浮后,再增加30元享受保障待遇。

低保户主要是那些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的家庭,或者是家庭收入比较低,当地政府需要帮扶此类家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政策可以知道,低保户家庭就学孩子是可以享受到优惠的,在生病就医时需要支付的医疗费也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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