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贪污受贿辩护 > 涉嫌破坏选举罪行贿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涉嫌破坏选举罪行贿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7 · 2269人看过
导读:涉嫌构成破坏选举罪和行贿罪的情况下不认罪也仍然可以判刑,只要司法机关充分的掌握了破坏选举罪和行贿罪的犯罪证据,理论上是可以零口供定罪的。相反的,如果只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没有其他确切有效的证据,反而不能凭口供直接定罪。

涉嫌破坏选举罪行贿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一、涉嫌破坏选举罪行贿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破坏选举罪和行贿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在选举的过程当中,用行贿的这种行为来扰乱正常的选举秩序的话,就有可能会同时构成这两个罪名,这样的话在调查清楚了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会被数罪并罚的。

网站地图
更多

贪污受贿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贪污受贿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