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名誉权是什么意思?
侵害名誉权就是自己的权益被他人进行侵犯从而毁损他人的利益。名誉,是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则是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据此可知,侮辱、诽谤他人名誉或人格的,应视为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三、法人名誉权与公民名誉权有什么区别
(1)法人名誉权的内容以经营形象为主。公民的名誉是指对公民的能力、品行、作风、思想、才干等方面的社会评价。内容强调的是个人的品行作风这一专属于自然人素质的名誉。法人名誉权的内容直接与法人的经济活动和生产经营成果相联,是伴随企业经营过程中通过自身的能动作用而塑造出的社会形象,即对法人生产经营能力、生产水平、资产状况、产品声誉、商业信用、成果贡献等因素的综合社会评价。
(2)法人名誉与财产利益紧密相联。公民名誉权侧重于精神利益上的损害,财产性内容不大。而法人名誉权则与财产利益联系十分密切。法人名誉一旦遭受损害,将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收入,导致产品滞销、交易关系中断,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
(3)法人名誉权被侵害的方式以虚假宣传为主。法人名誉损害方式主要是虚假宣传或商业诋毁行为。通常是采用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以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商品名声或在报纸、电台等大众媒介上进行虚假不实或评论失当而损害企业名誉权。一般不会出现暴力侮辱等只能作为于自然人的侵害方式。
(4)法人名誉损害后果不存在精神痛苦。法人名誉损害的后果是造成法人社会评价降低,但不可能使法人自身产生精神痛苦,而对公民名誉的损害则常常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和心灵创伤。
综合上面所说的,名誉权就是属于个人的权利,从而也是不允许任何人进行侵害的,只要他人无故的侮辱,或者使利用不合法的手段来进行侵犯,那么这种行为必定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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