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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怎么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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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3 · 7676人看过
导读:公司一般只能通过工伤认定来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因为属不属于工伤的始终都是以工伤认定的结论为准的。如果工伤认定的结论确实属于工伤,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存在争议的,可以在15天之内申请复议,复议的结论也是工伤的,就只能按照工伤事故来处理。
公司怎么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

一、公司怎么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

可以通过工伤认定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不是属于工伤。

最后,劳动行政部门开具认定书,为不予认定工伤的通知或者工伤认定书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所以说,工伤认定的结论在处理工伤事故当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当工伤认定结论确认是属于工伤的,即便公司不承认,也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工伤认定的话,也是以第2次出具的工伤认定书作为最终的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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