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去世第一继承人都有哪些?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且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俗称爷爷、奶奶、姥爷、姥姥。
二、继承顺序的其它规定有哪些?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抚恤金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在伤残职工或革.命军人生前发给的抚恤金,归伤残职工或革.命伤残军人个人所有,属于其个合法财产。因而在其死亡后,依《民法典》,这些抚恤金在其死亡时剩余的部分可由其继承人继承。但是他们生前享有的领取抚恤金的权利,已因其死亡而丧失,不可作为遗产继承。
当职工因公死亡或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会按照相应的劳动保险法规及对革.命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等,给该死者生前抚养、赡养的家属一定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给死者家属这些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是因为死者生前对家属负有赡养、抚养或扶养的义务,当其死亡后,国家或有关单位通过发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的形式对其家属予以一定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因而这并不是发给死者的,而是发给死者的家属的,应由受抚恤的家属直接享有,而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夫妻一方去世了之后,就代表着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分配,但对于此继承者一般都会由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来进行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在死前订立有遗嘱的话,那么就可以按遗嘱来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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