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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老人去世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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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3 · 9298人看过
导读:农村土地老人去世可以继承,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继承其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经营、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农村土地老人去世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土地老人去世可以继承吗?

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2、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3、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村户口的老人死亡后子女能继承宅地基上的房屋。

4、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就能被继承。

5、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公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综上所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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