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温补贴法律规定的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4-08-27 23: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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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四川高温补贴法律规定的标准是一人每天十元,但是是按月发放,而非每天发放,一般是与员工的月薪酬进行合并计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员工的高温补贴也是要纳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的,因为高温补贴属于是员工的工作福利,但是如果是员工的工资没有达到纳税标准的,就不用纳税。
一、四川高温补贴法律规定的标准是多少?
每天十元,需调整为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地区,由地级市人社部门按规定另行制定调整方案上报我厅,我厅会同安监、卫计、工会等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并纳入工资总额。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四川高温补贴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决定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我厅备案。
需调整为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地区,由地级市人社部门按规定另行制定调整方案上报我厅,我厅会同安监、卫计、工会等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2、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并纳入工资总额。
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单位除了在六月至八月为员工发放高温补贴的,还需要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免费的高温福利,即发放防暑饮料以及药品等,需要注意的是高温补贴与高温福利是不能等同的,还有就是,如果是员工的工作地在高温时间长的地区的,补贴的时间应当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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