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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公证的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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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1 · 3897人看过
导读:公证处公证的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如果同时还存在其它形式的遗嘱,那么应当以公证遗嘱的条款为准,特别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是不可以对抗和更改公证遗嘱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公证处公证的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吗?

一、公证处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最高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那些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遗嘱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对于公证遗嘱的办理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遗嘱条款内容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当事人还需要提交规定的材料到公证部门来进行合法的审查和认定,如果遗嘱本身就存在违法的条款,或者处分了不属于遗嘱人的财产的,那么是无法通过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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