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自己立遗嘱怎么才是有效的

自己立遗嘱怎么才是有效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5 · 5267人看过
导读:自书遗嘱需要满足的生效条件是当事人在写遗嘱的时候还有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也没有侵犯到别人的财产权,在遗嘱中分配的都是个人名下的合法财产,是按照本人的意愿指定的继承人,给胎儿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继承权。
{ArticleTitle}

一、自己立遗嘱怎么才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继承权

二、立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自己在立遗嘱的时候也不能完全不考虑国家的法律制度,像是有些人简单地写了一下本人去世以后遗产由子女继承,可是在遗嘱中并没有具体的标注清楚到底是哪些遗产,就连本人的签名和年月日也没有,这样的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