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自己的基本条件优于配偶方的证据,包括工资收入、教育程度、思想品质等。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的基本条件。包括自己的父母愿意并有能力照顾好孩子,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的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法官一般会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因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而给孩子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对方已经或即将结婚,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官一般会慎重考虑对方是否适合抚养孩子。争取获得孩子的认可。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听取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愿意与哪一方共同生活。
针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据名律师介绍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针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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