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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更改需要些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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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9 · 3561人看过
导读:在更改遗嘱的时候是不需要任何手续的,修改遗嘱不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同意,自己随时随地都可以更改,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法律优先性,就算更改的遗嘱跟公证遗嘱不一样,也应该执行最后立的那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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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更改需要些什么手续?

遗嘱更改不需要什么手续,立遗嘱人有权利更改或撤销自己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订立遗嘱要写清楚哪些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哪些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由此可见,更改遗嘱不像房产证过户那样,还得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向房管局提供相关的手续,立遗嘱这是遗嘱人自己的事情,所以也不存在着还得准备什么材料证明,按自己的意愿对遗嘱进行修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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