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要被拘留多久才能提请批捕?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提请批捕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涉嫌故意伤害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实际上,情节特别简单的故意伤害案,从刑事拘留到提请批捕时间不会特别长的,1~3天之内通常就会拿到批捕证。致人重伤的情况下,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该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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