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流程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办理房屋产权证所用到的资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 .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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