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活动是什么?
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帅作用的基本原则,它可以起到弥补民事法律规范欠缺(法律漏洞)的作用。
二、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什么基本原则?
(一)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
(二)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诚信原则,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四)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一律平等。
(五)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六)绿色原则,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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