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与设计招标和建设监理招标比较,施工招标的最大特点是发包的工作内容明确、具体,各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书在评标中易于进行横向对比。虽然投标人是按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表中既定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编标报价,但报价的高低并非确定中标单位的唯一条件,投标实际上是各施工单位完成该项任务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能力的竞争。
招标是指招标人(主办人)在买卖大宗商品,发包建设工程项目,合作经营某项业务等,公开邀请投标人(或承包人)投标,并择日开标以选择得标人的行为。
招标承包方式与其它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交易双方不是通过磋商、而是由投标人按招标人提出各种交易条件、交易程序及有关约定事项进行交易。
2.投标是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条件,应邀发出实盘。交易能否成功,取决于投标人所报条件是否具有竞争性,不存在讨价还价的余地。
3.在招标过程中,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条件都必须是完全相同的;对投标的评定和对中标者的选定准则,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客观地、合理地和具体地加以说明,使投标人得以有章可循。
4.开标一般是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公开进行的。
5.为促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经营管理,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合理的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按照原国家计委和建设部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实行招标承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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