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单位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
1、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
2、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违法的;
3、如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不违法的;
4、如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出现违法的情况,员工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补偿金;
二、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哪些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三、如果企业只限工人每月做满最低工资就要放假,这样做合法吗?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
(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故这种做法不合法。
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以随意强行减少员工的上班时间从而降低员工的工资。如果员工真的碰到了这种情况,建议首先用协商的手段去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再申请仲裁。如果这些都解决不了,再用诉讼的手段进行维权,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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