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协议书不给抚养费后果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不给抚养费后果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2 · 4965人看过
导读:离婚协议书之中约定不给抚养费并没有什么后果,虽然民事法律规定离婚后,若是有一方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是若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商不支付抚养费,法律也是不会禁止的。

{ArticleTitle}

一、离婚协议书不给抚养费后果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之中约定不给抚养费并没有什么后果,对于那些在离婚时,随带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身经济条件较好,自愿不要对方负担抚养费,并且将放弃的内容写进协议书之中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吗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大部分的情形下,依旧是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若是夫妻双方采取的是协议离婚,那么若是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经济条件比较好,并且自愿放弃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对孩子的生活不会造成影响的,那么此时该离婚协议书也是有效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子女抚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子女抚养最新文章

遇到子女抚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