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遗嘱公证处可以异地办理吗?

遗嘱公证处可以异地办理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5 · 3805人看过
导读:遗嘱公证处是不可以在异地进行办理的;一般遗嘱公证只能在被继承者的住所地或者是遗嘱行为的发生地来进行处理,遗嘱的公证办理成功之后,那么在被继承者死亡了之后就可以按遗嘱来进行分配遗产。
遗嘱公证处可以异地办理吗?

一、遗嘱公证处可以异地办理吗?

不能。《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公证就是属于在写好了遗嘱之后由公证部门进行审核,成功之后颁发公证书,但实施这个行为也只能在当事人的住所地进行办理,如果人在异地的话,异地的公证处是没有权利进行管辖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自己的权益就要懂得自己保护。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

  • 484次阅读
  • 遗嘱公证可以异地办理,但遗嘱公证地只能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范围内选取。公证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2024-10-12 1235次阅读
  • 2024.02.25 1311次阅读
  • 417次阅读
  • 遗嘱公证能够异地办理,但遗嘱公证地只能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范围内选取。公证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2024-09-28 1267次阅读
  • 2024.02.21 1451次阅读
  • 447次阅读
  • 遗嘱公证可以异地办理,但遗嘱公证地只能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范围内选取。公证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2024-09-25 1176次阅读
  • 2024.03.04 2057次阅读
  • 342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