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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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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5 · 13600人看过
导读:一方死活不离婚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利用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但前提也需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同时还要确认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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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离婚方式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2、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与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男方经过法院调解教育仍不悔改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男方殴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伤残,而男方遗弃女方等情况;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1日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对离婚的事宜协商不好的话,那么就可以走诉讼的程序,让法院来进行判决,只要确认双方确实没有在一起的必要性,那么就可以判决离婚,所以,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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