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的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而在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者同意加班的,应按如下规定支付加班费:
1、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劳动报酬;
2、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劳动报酬;
3、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而国庆节的法定休假日是10月1号至10月3号三天,在这三天内安排劳动者加班并且劳动者同意的,应当支付普通工资三倍的加班费。而国庆长假通常是7天,3天的法定休假日和4天周末双休的调休,如果是有双休的单位后4天则属于正常休息日,安排加班应当支付普通工资两倍的加班费。部分单位是单休或者不确定休息日的则看该单位的具体规定。
总的来说国庆期间法定休假日是1号到3号,需要支付三倍工资加班费,而其他情况则根据公司具体规定是否属于正常休息日,有无安排调休。属于休息日却没有安排调休的加班则需要支付两倍工资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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