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罚金违约金所得税抵扣可以吗
合同违约金根据合同未按约定未实现或者实现,其中包括合同双方约定的处罚规则,都属于生产经营的相关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除此以外,对于未按照约定履行的,包括延期或是由于履行质量产生了折让等,主张违约金的一方将会产生流转税相关的应税事项(如供货方劳务提供方主张,按价外费用增加纳税;购货方劳务接受方主张,按红字折让抵减成本)。
二、罚金违约金所得税抵扣相关规定及原因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原因如下:
1、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说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19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3、根据上述文件企业遇到罚金、罚款应对发生的业务进行详细判断,具体可分为两类,一类为行政性罚款,其大多依据的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此类罚款是不可扣的,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调增。
4、另一类是经营性罚款,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比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此类罚款是可以扣除的,无需在企业所得税前调增。
5、即此合同违约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合同违约金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因为合同违约金和诉讼费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赔偿费用是不在企业的收入或者是支出范围之内的。这是因为一些外在条件而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不存在需要缴纳相关的税务费用。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罚款与罚金要划分为两类,其中行政处罚范畴的则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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