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结婚登记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4-09-11 06: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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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在珠海登记结婚的流程是男女双方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提出结婚登记申请时,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男女双方的照片,婚姻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确认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发给结婚证。
一、在珠海结婚登记流程是什么?
第一,双方当事人进行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第二,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审查。具体而言就是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的条件各方面进行审查。
第三,双方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结婚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婚登记的流程特别的简单,只要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几分钟之内就能办好结婚证,结婚登记的条件也是基本常识,比如双方自愿,双方是单身人士,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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