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需要根据案情来看。一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横穿马路的行人被撞,行人主要责任70%,车主次要责任30%。具体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一)全部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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