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会保险卡激活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4-08-23 07: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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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成都社会保险卡激活规定是参保人员到人力社会保障部门领取相关的社保卡之后,就可以当场要求窗口的工作人员为其办理激活手续。当然了,从领取社保卡之日起的300天内需要到当地对应的金融网点启用金融应用。
一、成都社会保险卡激活规定是什么?
参保人到人力社保部门领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应用。自领社保卡之日起300天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持卡到金融账户对应合作银行网点启用金融应用,否则该卡社保应用将被挂失。
如参保人确实有事不能亲自去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时,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参保人身份证、委托书。如因金融应用未启用导致卡片社保应用被挂失,持社保卡人需启用卡片金融应用后,到人社部门指定地点解挂卡片社保应用。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二、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买社保吗?
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买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卡是由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发放的,通常情况下,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在发卡的同时就会激活该卡片。卡片激活之后,参保人就可以凭借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对应的合作银行网点办理相应的金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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