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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亲生婴儿是拐卖儿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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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737人看过
导读:是。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以营利为目的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以及出卖拾捡儿童的,均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婴儿是拐卖儿童吗

是。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以营利为目的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以及出卖拾捡儿童的,均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四部分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以营利为目的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以及出卖拾捡儿童的,均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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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以营利为目的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以及出卖拾捡儿童的,均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4-02-22 1324次阅读
  • 确实,法律明文规定,出卖亲生子女需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若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贩卖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且情节恶劣,则构成拐卖儿童罪,须依法追究刑责。公安机关将依法行事,确保法律公正执行,保护儿童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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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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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拐卖儿童侵害人身自由,对象广泛;拐骗儿童干扰家庭关系,针对未成年人。拐卖涉及非法拐骗、绑架、售卖等,目的多为牟取暴利;拐骗手段多样,动机多为收养、操控等。两者在犯罪对象、手段、目的及刑罚上均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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