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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团伙生产假药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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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9 · 1988人看过
导读:构成团伙生产假药罪一般是根据使用假药后人体的受损程度来追究刑事责任的,若是使用假药之后病情加重,此时一般会被判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若是使用假药之后发生了死亡事件,那么此时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的处罚。
构成团伙生产假药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团伙生产假药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团伙生产假药罪可能会追究的责任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怎么判断构成团伙生产假药罪后的情节是否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生产假药的行为首先是违法行为,任何职员,若是怀疑自己生产的是假药,那么就可以收集相关能够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证据收集齐全之后,就可以向领导反映假药的生产行为,若是领导不听取自己的意见,那么可以带着收集到的证据,向相关部门举报单位的违规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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