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刑法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考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
2、多次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
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二、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构成有哪些?
1、罪体
行为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行为是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这里的盗掘,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秘密挖掘。
客体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这里的古人类化石,是指距今一万年以前的石化了的古人类遗骸或者遗迹,包括直立人,早期、晚期智人的遗骸等。古脊椎动物化石,是指距今一万年以前石化了的古脊椎动物的遗骸或者遗迹。
2、罪责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而有意进行盗掘的主观心理状态。
综合上面所说的,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是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之一,如果存在有非法的盗掘导致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那么违法者必定就需要承担起所有的责任,在处罚时作为犯罪者不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所以,国家的文物是需要我们保护,而不是私自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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